关于开展第一届“传媒先锋”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院学生会、各学生社团、各年级、各专业:
为深入开展党建带团建创先争优活动,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、争当先锋,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,经我院团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一届“传媒先锋”十佳大学生院级评选活动,并于4月10日下午举行院级评审大会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活动名称
第一届“传媒先锋”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
二、 评选条件
(一)全日制本科生
(二)符合《安徽师范大学“师大骄子”十佳大学生评选办法》的有关规定。
(三)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、创先争优、抗灾救灾、环保教育进校园、美丽校园建设、学习宣传践行雷锋精神以及主题教育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 组织申报 (4月5日前上交有关人员)
请愿意参加本次评选的学生,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:填写《十佳大学生申报表》(申请表可在院学生工作网页工作通知中下载)、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、6分钟以内的PPT汇报
(二) 学院初评 (4月10日)
学院将在4月10日开展院级评审工作,评选出传媒学院“传媒先锋”十佳大学生,并向学校推荐“师大骄子”十佳大学生参选人1-2名,报送材料目录如下:
1、十佳大学生申报表(注意:纸质版、电子版各一份)
2、个人事迹介绍(要求:1500字以内,图文并茂、内容简洁、重点突出)
3、个人生活照电子版一张
4、以上材料纸质版交至传媒学院学生会宣传部王凯处(电话:15755375887)
(三) 学校评审 (5月中上旬)
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和预评审,确定正式参评人选,同时开展网络展示投票。正式参评人选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PPT材料,并进行现场事迹汇报。评审汇报会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校评审委员会参考网评和事迹材料情况,通过评委打分、学院互评和学生代表评等方式确定最终获奖人选,并予以公示。
四、表彰奖励
根据评定结果,传媒学院将评出“传媒先锋”,学院颁发证书。
参选校级“师大骄子”并入选的学生将获得学校奖励。
五、几点要求
(一) 高度重视。此次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十八大精神的重要载体,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重要途径,各班级、各团支部要高度重视,在班级内部积极宣传,推出先进典型,巩固育人成果。
(二)严格标准。各班级、各团支部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,坚持实事求是,严禁弄虚作假,认真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,确保评选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凡获评个人在评选后受到纪律处分等情况,学院将取消其荣誉称号,并追回奖金。
(三)广泛宣传。各班级、各团支部要以评选为契机,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,提升评选活动的影响力,让广大同学在参与评选活动过程中受教育、强素质、展风采,全面营造“比学赶超帮”的育人氛围。
传媒学院学生会
二○一三年三月二十七日
附件:《“传媒先锋”十佳大学生申报表》
“传媒先锋”十佳大学生申报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