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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传媒学院校园公益广告创意大赛的通知
发布人:汪婕  发布日期:2013-03-25  浏览次数:打印本页 】【 关闭窗口

    2013 年是毛泽东题词“向雷锋同志学习”50周年。为传承雷锋精神,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,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、长效化,引领青年大学生投身校园精神文明建设,结合我院专业特色,传媒学院现决定开展“美丽师大,青春传媒”校园公益广告创意大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 一、活动名称:“美丽师大,青春传媒”校园公益广告创意大赛
 二、活动主题:汇聚正能量、爱心传万家
 三、参赛对象:传媒学院全体本科生
 四、主办单位: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团委
 五、承办单位:安徽师范大学爱心中转站
 六、活动时间:2013年3月16日-203年3月31日
 七、活动安排:
 1、作品收集阶段(3月17日——3月24日)
 在3月17—24日期间,请参赛选手编辑姓名、学号、年级、专业发送到18010777440 或发至爱心中转站官方邮箱ahnuaxzzz@163.com 均可报名。

作品提交:纸质版:于晨辉 18010777440   电子版: ahnuaxzzz@163.com


 2、作品评比阶段(3月25日——3月27日)
 本次比赛将分为初赛和决赛两场,专业评委将从收集到的作品中评选出30份进入决赛,决赛中作品得分由学生投票和评选老师评判两部分组成。


 3、结果公示(3月29日)
 比赛结果将以通知形式进行张贴公布,同时也会在腾讯微博进行公示并进行获奖作品展示。


 八、作品要求:
 (一)作品内容:(可自选一项或两项进行创作)
 1、爱暖万家,反映全国手拉手情系贫困小伙伴行动日,倡导关爱困难群众子女行动等各项公益事业,突出公益,详细资料需参考爱站提供的公益信息素材。突出公益,详细资料需参考爱站提供的公益信息素材,素材请参考安徽师范大学爱心中转站
  新浪博客  : http://blog.sina.com.cn/ahnuaixinzhongzhuanzhan
  或QQ空间  : http://user.qzone.qq.com/1558787891。     QQ 1558787891
  反映表现“美丽师大”校园,庆祝安徽师范大学建校85周年。表现师大的环境美,学子的心灵美等,可以包括校园文明、校园礼仪、校园公益等,同时也包括反映师大学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、和谐社校园等。


 2、表现“青春传媒”,宣传传媒学子的好人好事,表现传媒的青春向上风貌。


 (二)作品形式及要求:
 A类(平面设计类):海报,油画,摄影、动等皆可,可以是电脑制作,也可以是手绘。电子版请提交设计源文件(如psd、eps格式等);打印版请用A4纸打印(分辨率:300dpi)。


 B类(文案语音类):广告标语,校园文明标语,传媒学院对外宣传语等。文案可以只有文字标语、语音需同时配有声音文件和文字表述。


 C类(动画类):FLASH、DV、POWERPOINT等,时间限定为2分钟以内。备注:


 1、以上所有作品尽可能配有广告语,并体现广告内容和构思,同时都需提供广告主题及解说。


 2、每一类别中都分为专业组与非专业组,专业组报名人员为广告类相关专业学生,其他专业学生也可参加,专业组学生不得参加非专业组比赛。


 注意:本次公益广告大赛参赛者务必通过网络同步,各参赛者或团队需运用文化、艺术手段将参赛作品发布到#美丽师大 青春传媒#话题下,充分利用新浪微博和腾讯微博参加公益广告大赛新媒体活动。


 新浪及腾讯微博均可采用此格式要求【编辑话题#美丽师大 青春传媒#(加上作品解说,或广告作品文案内容)并附上相关参赛作品图片/视频/语音等 并@安徽师范大学爱心中转站 @安师大传媒团委 】


 (三)参赛形式:可个人参赛也可组队参赛。
 人数要求:平面设计类和文案语音类不超过2人,动画类不超过4人。


  九、奖项设置
  本次评分初赛由大赛初赛评委会评分,决赛由专业评委和学生投票评分组成,专业评委评分占70%,学生大众评分占30%,评比过程保证公开公正。

     学分认证:院级B模块

 奖项

 数量

 学分

最佳创意奖(A类)  2名  0.6分
最佳创意奖(B类)  3名  0.5分
最佳创意奖(C类)  5名  0.4分
 参与奖  不限  0.3分


  十、备注
  (一)评分细则公开,保持这次活动的公平性和透明性。
  (二)参赛作品在校园展出将受到全体学生的监督,一旦发现任何伪弊、抄袭或雷同的作品,立即取消其评奖资格。
  (三)本活动广告作品版权归参赛作者本人所有,但本活动主办方保留对作品的校园公益使用权。
  (四)由于病毒、黑客攻击及其它人为干扰、突发事件或其它主办者无法控制的原因,影响大赛的管理、安全、评审或公正性的情况下,主办方有权单方面推迟或取消大赛部分或全部的比赛。
  (五)主办方有保留进一步补充本规则的权利,若参赛者对此有异议,可选择退出大赛。
  (六)主办方不承担因参赛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、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。
  (七)本次大赛所有作品不再退还,请自留底稿。
  (八)除非另行规定,本规则为参赛者和主办方就大赛的相关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。
  
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安徽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3年03月16日